第五十一章 高才 (第2/2页)
王维等人惊讶的对视,颜真卿沉声问道:“王公子,这便要落笔了么?”
王源点头道:“是,早写早结束。”
婢女滴了清水入砚,轻轻研磨数十下后墨汁渐浓,白纸铺上桌面,压纸石压住四角,但见王源伸手在笔架上取下一只狼毫,饱饱的蘸了墨汁沉吟片刻,落笔刷刷写下。
王维王昌龄高适等人甚是惊讶,纷纷移步过来观看,但见王源写道:登楼歌——仿太白《将进酒》诗意而作。
弃我去者,昨日之日不可留;
乱我心者,今日之日多烦忧。
长风万里送秋雁,对此可以酣高楼。
俱怀逸兴壮思飞,欲上青天揽明月。
抽刀断水水更流,举杯消愁愁更愁。
人生在世不称意,明朝散发弄扁舟。
众人直勾勾的盯着诗纸,王源写下最后一行字后将笔一丢,笑道:“适才从杜兄那里见到了李太白新作《将进酒》,心中着实澎湃有感,于是东施效颦一番,仿太白作诗之意,写下此篇。献丑了。”
王维瞠目道:“这哪里是仿,若非亲眼见你写出这首诗来,老夫必会以为是太白之作,此诗如歌如诉,起伏涨落,韵味深长,一波三折。于技法上更是极尽太白神韵,腾挪跌宕,起落无端,断续无迹,明朗激越,如此境界,若非亲见,教老夫如何相信?”
王源脸上微微发烫,这首诗就是太白的诗,要想保证能胜出第三局场,王源也只能不要脸的当着李白还在世便盗版他的最后一首诗了。王源当然算准了时间,这首诗应该是李白在天宝十一年游宣州时候所作,现在才是天宝五年,时间上是绝对不会穿帮的。况且李太白那么多脍炙人口的诗作,自己盗用一首也无损太白诗仙之名。而自己则会因为这首诗作拿下本场的冠军,也是两全其美,所以虽心怀忐忑,还是用了这一首。
“此诗足可与陈子昂之《登幽州台歌》相并肩,诗意亦合。比之陈子昂则更进一步,‘举杯消愁愁更愁,抽刀断水水更流。’这样的诗句何人能写出?必将流传万世而不朽。这……这简直让老夫难以言表,无言以对,此诗一出,今日梨花诗会便需结束,出此一篇便已违天和,老夫……老夫几乎要落泪了。”
王维兀自喋喋,眼中竟有老泪横流。王源开始觉得自己玩的过火了,自己盗版些小情小调的倒也罢了,起码符合自己的身份和年纪,但这一首显然和自己的身份不太相合,这么做怕是有些后遗症。
但无论如何,众夫子亲眼见到此诗的诞生,根本无从怀疑,亭上顿时轰动起来,众人闻讯纷纷赶到亭上,看了这首诗之后,没写的也没有了写诗的兴趣,有了句子还自以为不错的瞬间觉得自己的诗句就是渣渣,要不敢再落笔纸上了。
杜甫激动不已,连读数遍后道:“罢了,凡夫俗子如何同文曲星相比,我觉得王小兄必是文曲星下凡,杜甫心服口服,这一场我决定交白卷了。此诗我要录下,找机会寄给太白,他若看到必会引以为知己。王小兄,你这诗说是仿太白诗意而作,叫我说仿是仿不出来的,你和太白一样,是天纵之材,凡人难望项背。”
杜甫的话代表了很多人的心声,众人心中对王源不知何种感觉,今日目睹了一位天纵之材的诞生,虽然自己没有在诗会上取得什么名气,但也算是值了。
有王源这首诗挂在亭上,谁也没有再争的心思,第三场比试就此戛然而止,三十三名才士自由命题之下只产生了唯一的一首,而这一首诗便已经无法超越。今日梨花诗会惊喜连连,带给与会之人无尽的惊喜。